关于减免廖志华承租叶广场A3-2卡铺位2020年2-3月份 租金的公示
时间:2020/8/6 15:46:13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0 次因受疫情影响,租户廖志华(户籍地:湖南省资兴市坪石乡清塘村 身份证号码:431081197804265292)提出无力承担2020年2-3月份承租金叶广场A3-2卡铺位的租金,向本院提出申请减免以上2个月租金共7000元。现根据《关于印发西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扶持措施》(西办[2020]7号):“关于印发《西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对承租我区区属公有物业的非公有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免收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租金”的规定,经本院集体研究,现就减免租户廖志华2-3月份的租金共7000元进行公示,最终减免金额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公示期限为十五天,从2020年8月7日起至2020年8月22日止。对以上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总务科、医院党支部纪检委员反映。
总务科科长:冼素清 电话:89892486
纪检委员: 吴娟环 电话:89892682
中山市西区医院
2020年8月6日
-
上一篇文章: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下一篇文章:关于西区医院重要配方颗粒询价中选企业的公示